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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运冠军姓名被申报商标 转让可赚数百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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伦敦奥运会结束不久,“林丹”牌饲料、“叶诗文”牌泳衣等商标注册信息不断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。27日央视《每周质量报告》报道称,商标市场近年涌现出了新群体――商标职业抢注者。他们申请商标不是为了自己使用,而是通过商标高价转让,进行不正当的牟利。
央视记者登陆中国商标网,先后输入孙杨、叶诗文、林丹等关键词查询,结果发现,孙杨和叶诗文的检索结果各有1条记录,申请日期都是去年8月,使用商标的商品也都包括游泳衣。目前,“孙杨”的商标申请尚未通过初审,“叶诗文”商标的申请已经在今年7月20日通过了初审,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,但是8月6日“收到异议申请或补充材料”,目前处于“待审”状态。
据工商部门介绍,近年来,的确有不少人申请以奥运冠军、体育明星等名人姓名作为注册商标。在商评委的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,记者看到,目前以刘翔作为商标的达48个、林书豪299个、姚明110个,有的甚至还申请“姚日月”作为商标。
是什么人如此乐此不疲地用奥运明星、体育名人申请注册商标?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案件审理四处处长张力伟告诉记者,他们大都是近年涌现出来的一个新群体――商标职业抢注者。“他们申请商标的目的,不是为了自己使用,而是通过商标高价转让,甚至通过一些敲诈勒索等行为,进行不正当的牟利”。
据了解,在我国工商部门申请注册一个类别的商标,手续费大约在千元,最多可以在同类别的10项商品或服务上使用。而一旦注册成功,通过市场进行商标转让却是少则几万元,高则数百万,甚至更多。 综合消息
文章来源: 中国新闻网 |